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我单位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7日组织对双柏县独田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事宜进行批前公示,期间无任何单位、个人提出意见、建议。
双柏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8日